2022年7月21日,《地质仪器设备折旧标准》(DZ/T 0403-2022)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地质勘查、调查作业中收集、存储、识别、处理地质信息,解释和推断地质现象均离不开地质仪器与设备,地质仪器设备是地质工作必须的手段,是地质勘查单位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主要基础。然而,我国的地质仪器设备标准化基础比较薄弱,地质仪器设备涉及的种类庞杂,分类方法众多,应用场景复杂,经常跨行业、专业交叉应用。特别是用于野外地质勘探的仪器设备,由于工作条件恶劣,其使用寿命远较正常环境条件下短。长期以来,一直缺乏适合地勘行业与地质工作特点的装备分类与折旧标准,由此造成了地质仪器设备更新缓慢、技术落后、固定资产流失等诸多问题。本标准的制定,可满足地质仪器设备的实物管理要求,是地质勘查单位进行地质仪器与设备的折旧管理的基础标准。可为地质仪器设备的分类、折旧及地勘单位规范设备管理、地质仪器设备折旧提供标准和依据。有助于实现我国地质装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填补了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的空白。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仪器及设备的分类、编码、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适用于地质勘查单位使用的地质仪器及设备的折旧工作。标准结合地勘行业地质仪器设备使用特点以及地勘单位设备管理的需求,在地质调查标准化建设框架内建立了合理科学的分类体系,并具体规定了各类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共分4章,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为:地质仪器设备的分类、编码原则方法,通用地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及折旧率表和专用地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及折旧率表等。 本标准具有两大特色:一是以地质仪器设备的属性为分类基础和依据,将地质仪器设备的属性按一定顺序排列使其系统化,并适当兼顾地勘单位的管理需要,搭建了合理、科学的分类体系;二是在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框架下及广泛调研、咨询专家、征求意见等基础上,较系统、具体地规定了地质仪器设备的折旧。 本标准是在遵从现有会计准则制度基础上,在《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编码体系下,以支撑地质仪器设备资产管理为需求,立足服务信息系统,专门制定的地质仪器设备技术分类、代码及折旧年限的标准。标准的发布,将使各类地质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有据可依,为地质仪器设备的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统一的标准基础平台。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单位装备的分类、计价、核算、折旧、管理等流程。有助于装备的合理调配使用与统筹安排,提高资产装备的管理效益,并可解决装备管理中出现的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设备重复购置和流失等问题。可提升地勘单位装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完善与健全管理制度,为高效生产与提高收益提供重要保障。来源: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