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海道测量基本术语》(GB/T 39619—2020),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海道测量主要量测地球海洋、湖泊、河流、港口和其他水体形态的底质与近水陆底区域的构造情况。在现代应用中,海道测量往往还包括潮汐、洋流、重力场、地磁的测量,以及水体物理化学性质的测定。大多数海道测量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海图制作所需的基础数据。海道测量作为测绘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学、科研、生产与服务的科学体系,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统一和规范的名词术语,可以消除名词混乱现象、保障科技进步、支撑领域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海道测量用户日益增多,促进了海道测量专业领域的发展。制定该领域术语标准将为统一概念、建立标准化语言、促进海道测量技术交流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基础。因此,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海道测量基本术语》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标准编制过程中,以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相关的海道测量标准为主要依据和准则,参考国内相关标准、规定、词典、书籍等资料。根据我国海道测量发展现状和各业务领域实际情况,所选名词术语为海道测量各业务领域内基础性的、使用频率较高的、前沿性的名词术语。本标准界定了海道测量范围内的基本术语和定义,包括通用术语、定位、水深测量、岸线地形测量、水文观测、航标/底质、海图、仪器设备及其他等基本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海道测量相关标准的制定,以及技术文件、教材、书刊、文献等的编制。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基本术语主要内容包括通用术语、以及在定位、水深测量、岸线地形测量、水文观测、航标/底质、海图、仪器设备等方面的专用术语532条。 (一)通用术语51条,主要是测量分类、国际组织、国际公约、国际标准等有关海道测量的基础术语。 (二)定位术语57条,主要是定位方法、定位系统、参考椭球、坐标系统、控制测量等术语。 (三)水深测量术语80条,主要是水深测量方法与技术、测量要素、障碍物、数据处理等术语。 (四)地形测量术语52条,主要是海上和沿岸地形要素、误差分析、平差改正等术语。 (五)水文观测术语64条,主要是潮汐、洋流和参考面等术语。 (六)航标底质术语38条,主要是助航标志和底质等术语。 (七)海图术语94条,主要是海图分类、海图投影、海图编制及更新、海图要素等术语。 (八)仪器设备术语79条,主要是定位、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工作中经常使用的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等术语。 (九)其他术语17条。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