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沿海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站技术要求》(GB/T 39620—2020),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作为目前成熟可靠的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船舶监管及海事调查。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完善的岸基AIS网络系统,AIS成网覆盖沿海30海里水域和内河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我国沿海共建成1个国家级AIS中心、1个全国AIS数据备份中心、3个海区中心、18个辖区中心和168座AIS基站。内河AIS岸基系统共建成4个水系管理中心、15个省级中心和267座内河AIS基站,信号覆盖全国内河四级通航水域,并实现内河AIS岸基系统与现有沿海AIS岸基系统互通互联。 在建设近500座AIS基站的过程中,我国海事及航海保障相关部门已积累丰富的工程经验。为保证AIS基站建设的规范进行,加强相关部门AIS基站运行管理能力,亟需制定沿海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基站技术要求。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1.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体现国家、行业有关经济与技术新政策,贯彻新的设计理念。该标准对于规范我国AIS基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高AIS基站管理运维能力,为海事监管、司法调研、事故调查和科学研究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2.注意与国际现有相关标准的接轨。AIS基站建设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业务,其通信接口和协议、数据规范、显示标准都要符合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并且具备兼容性,能够在不同系统、平台中显示和使用,形成科学合理、相互兼容、资源共享的信息管理标准。本标准充分考虑了《ITU-R M.1371-5:2014基于时分多址接入的VHF海事移动频段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通用技术规范》《IEC 61162-1:2016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数字接口第1部分:单通话器和多受话器》《IEC 62320-1:2015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1部分:AIS基站-最低操作和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的相关内容。 3.充分考虑标准的全面性。AIS基站建设涉及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电气技术、机房配套设备、AIS天馈设备及AIS收发设备。编制过程中遵循了全面性原则,在与目前已实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对标的基础上,突出AIS基站建设技术要求的特点开展研究编制工作。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沿海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站组成、AIS基站选址要求、AIS收发设备技术要求、天线和馈线技术要求、供配电设备技术要求、防雷与接地设备技术要求、机房配套设备技术要求,以及AIS基站管理技术要求。 1.AIS基站组成 明确了AIS基站由AIS收发设备、天线和馈线、供配电设备、防雷与接地、机房配套设备组成。 2.基站选址要求 定义了AIS基站信号覆盖范围与基站天线海拔高度、船舶天线海拔高度之间的关系。基站选址以覆盖拟监管水域的重点航段、港口、码头覆盖为需求为原则,综合考虑拟选站址电磁环境和交通情况,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资源选定基站站址。 3.AIS收发设备技术要求 AIS收发信及控制设备应遵循ITU-R.M.1371-5和IEC 62320-1:2015的技术要求。标准明确了AIS收发设备的功能要求,以及发射机、接收机、GNSS模块、接口、供电模块、控制模块的性能指标。 4.天线和馈线技术要求 标准规定了VHF天线、GNSS天线、VHF馈线、GNSS馈线的性能指标,以及天线和馈线的安装要求。天线和馈线技术指标应符合IEC62320-1:2015中对天线及馈线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5.供配电设备技术要求 标准规定了交流供电设备和直流供电设备的技术要求,明确UPS后备时间应不少于4h,通过UPS输出电压的有效值应为198V~235V之间,频率应为50Hz±0.5Hz之间。 6.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 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的有关规定,AIS基站机房防雷系统在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中定为B级,若AIS基站机房位于多雷区或强雷区,可将雷电防护等级定位A级。 7.机房配套设备技术要求 机房配套技术要求包括空调调节、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消防和综合布线。机房配套应遵循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质量优良、降低能耗的原则,保证机房的温度、温度、洁净度、照度、防静电、防干扰、防震动、防雷电、及时监控等,能充分满足AIS基站设备的安全可靠地运行要求。 8.AIS基站管理技术要求 AIS基站的MMSI应按照TU-R585-6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的指配和使用》的规定进行分配。由于时隙使用率增加会直接导致链路时隙冲突率提高,导致出现船舶AIS信号丢失,为此本标准规定了基站时隙使用率应避免超过50%。 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