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钢便桥是指临时架设的简便的桥,具有结构简单、运输方便、架设快捷、载重量大、互换性好、适应性强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国防战备、交通工程、市政水利工程,是我国应用最为广泛的组装式承重构件。实际计价工作中,钢便桥主要有市场询价、套用定额两类计价方式,每类均可按材料来源不同再细分为材料新购残值回收、材料租赁两种计价方式,如此便有四种计价方式,这四种计价方式金额有所偏差,甚至偏差较大,至于哪种计算方式更为合理,笔者认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结合工程实际、相关规定,按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予以综合确定。通过相关计算可以发现,不仅材料来源不同影响结果,钢便桥的使用时间也是我们选择何种计价方式的重要依据,因而我们需要尊重工程实际,灵活地运用定额及相关规范、文件及市场信息,结合合同、法律法规来进行计价。
关键词:钢便桥;计价;探讨
引 言: 某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开标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中标下浮率为11.90%,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期间,周边学校北侧出行受限,根据学校及地方政府要求,为减少出行拥堵,有效分流施工期间交通压力,确保学校学生安全出行,经协调在学校南侧增加钢便桥。我公司接受委托对该变更预算价款进行审核。本文结合市场询价情况,重点对钢便桥上部结构的计价进行探讨。
一、 钢便桥类型及合同关于变更的处理条款 1、钢便桥类型 本钢便桥采用单层双排加强型贝雷片钢桥(321型公路钢桥),载重10吨,限速5km/ h,桥跨为21米,双向分离式车道,单排车道宽3.7米。钢便桥使用时间:15个月。 图1钢便桥立面图 图2钢便桥横断面图 2、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的相关条款 合同约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为: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以国家审计为准。 变更工程单价确定:……(1)标书中有相同或相似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参照标书中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2)标书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按以下情况处理:(a)若可套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算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并在此基础上按本项目下浮率下浮,材料价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用的市公布材料信息价。(b)若无法套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算的项目,则由承发包双方协定变更价款。……。 二、 计价争议 针对钢便桥上部结构,承包人因自身没有贝雷梁等相应构件而采用了专业分包的实施方式,并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价款即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7.61万元。 我司认为,承包人提出的实施方案只是众多方案中的一种。随着市场的细化和发展,除了专业分包公司外,众多的专业材料租赁公司也应运而生,针对本变更,鉴于该钢便桥使用期为15个月这一事实,可行的实施方式还有材料新购厂家施工、材料新购自行施工、材料租赁自行施工等实施方式。至于选取何种方式计价,应对各种可行的实施方式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分析,按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予以确定。 三、 争议分析 钢便桥主要有市场询价、套用定额两类计价方式,每类均可按材料来源不同再细分为材料新购残值回收、材料租赁两种计价方式,这四种计价均对应于上述工程实施方式。 1、计价方式1-材料购置残值回收市场类计价方式 本项目钢便桥使用期为15个月,时间较长,可能会存在租赁价格比购买价格高这一情况,因此,我司对此进行了市场询价。 经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单幅钢便桥主要材料如下: 表1 单幅钢便桥主要材料
经专业厂家报价,单幅钢便桥上部结构:购置价格为21.5万元(含税价),安装费为1500元/米(除税价);则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1.5*2/1.1661+0.15*21*2=43.18万元。 钢桥使用15个月后,贝雷梁及钢板等钢构件可进行残值回收,扣除各种费用后回收单价按2200元/t(应为除税价)计,回收金额为27.5*0.22*2=12.10万元。 扣除回收价格后,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3.18-12.10=31.08万元,因其为市场成交价,不另下浮。 2、计价方式2-专业分包市场类计价方式 经专业分包公司深化设计、报价,单幅钢便桥上部结构专业分包15个月价格为6383元/米(除税价)。 本钢便桥长度为21m,双幅,则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0.6383*21*2=26.81万元,因其为市场成交价,不另下浮。 3、计价方式3-材料使用费按文件价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套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一册搭、拆装配式钢桥相关定额,材料使用费按照苏建价便【2008】12号文件的6.8元/t(含税价)计,计算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2*0.484424*(1-11.9%)=17.92万元。 表2 综合单价分析表(材料使用费按文件价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4、计价方式4-材料租赁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对上述3种计价方式计算结果进行比较,计价方式3与其余两种计价方式的计算结果相差较大,经分析原因如下: (1)材料含量差异,定额材料含量为11.90t/10m,本变更材料含量为54.42/42*10=12.957t/10m(具体详见表3),应调整材料含量。 (2)苏建价便【2008】12号文件规定的是钢板桩的使用费为6.8元/t.天,其一,本变更使用的是贝雷梁,其原值与钢板桩的原值有较大差异,使用费也应有所差异;其二,文件价发文日期为2008年6月,而本项目的开标日期是2018年4月;故贝雷梁的使用费应以市场询价为基础确定预算价。 据此,对计价方式3进行相应修正,计算得出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2*0.729157*(1-11.9%)=26.98万元。其中: 根据专业分包公司进行的深化设计,经市场调查,确定钢便桥上部结构构件规格、数量、质量、租费(即使用费)如下表所示,在市场交易实价(即成本价)基础上,依“实际报价不应低于成本价”原则,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钢便桥上部钢构件使用费预算价为8.79/(1-11.9%)=9.97元/t.天,详见表3。 表3 钢便桥上部结构构件规格、数量、质量、租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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