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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结算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5 0 2025-1-11 00:56 发布者: admin 工程造价研究

摘要:当前,政府投资市政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变更签证多,若竣工后结算,结算过程争议多、审计时间冗长、过程变更签证办理不及时等情况一直非常困扰业主及施工单位双方。 本文主要通过笔者从事市政快速路跟踪 ...

摘要当前,政府投资市政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变更签证多,若竣工后结算,结算过程争议多、审计时间冗长、过程变更签证办理不及时等情况一直非常困扰业主及施工单位双方。

本文主要通过笔者从事市政快速路跟踪审计采用过程结算的一系列实际案例进行动态造价控制,分析建设工程传统的进度付款计量方式、竣工后结算的不足,重点介绍过程结算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优点、难点及其解决方法。

 

关键词 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过程结算

 

引言

2020年1月8日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从一定高度上确定了以后工程结算工作的方向,对建筑业结算方式提出了变革要求。

2020年7月,住建部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近年来,扬州市政府打造扬州市“五横七纵”快速路网,一条条快速路网迅速进入全面施工过程。过程结算的需求也逐步显现。施工实施过程若采用传统形象计量支付,对工程量要求精度不高,建设单位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工程造价情况,无法对投资总额进行全面掌控,无法做到事中控制,实施过程对造价控制无法落到实处。此时传统计量已无法跟上时代节奏要求,过程结算势在必行。

2019年2月,我公司中标承接扬州市润扬路快速化改造(江阳路互通立交)工程的跟踪审计任务,我司在实施方案中提出计划先行,过程管控,将竣工结算工作前置,以月度计量、过程结算,融工程结算与整个项目管理为一体的方法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并在实施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一、市政工程中进度付款审核的现状

根据对我市一批市政工程进度付款的现状进行了抽样统计,没有发现采用月度计量、过程结算累计形成结算的项目。均为达到付款节点后由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造价进行申报监理单位审核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审核质量不高,签署意见为“同意按合同付款,以审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为准”占70%~80%;跟踪审计单位以现场形象进度进行审核,给出付款意见,但该审核工程量精度不高,未按月度完成工程量进行准确划分,只能作为过程付款金额的估算,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市政工程运用公路月度计量、过程结算的优点

1、月度计量、过程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分段进行,将工程造价确认工作从竣工结算向期中计量支付转移,过程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进行,能够进一步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减少发承包双方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计量与核价工作,能够有效避免工程款拖欠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进一步实现建筑业市场环境的优化;

2、有利于分析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情况三者之间的关系,了解项目的进度偏差、投资偏差并及时做出调整,有利于管理层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已完投资额占比情况;

3、有利于对造价目标进行控制,通过月度计量、分过程结算,动态成本分析,了解合同内外造价变更情况及时与暂列金额、合同价、概算价进行对比,了解项目是否可能出现结算超概算情况;

4、有利于准确计算工程量,因结算过程前移至工程施工期,施工、监理、审计、建设单位造价管控人员能及时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实际做法准确计算工程量;

5、有利于成本管控,施工单位可以利用月度计量、过程结算的成果与成本进行核对,及时找出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成本目标,提出改进措施;

6、有利于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可以将现场未按图纸施工又无法进行整改项以及对各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罚款,通过月度计量进行扣减,能对施工单位起到及时触动作用,让其知道扣除的都是真金白银,而不是以往工程的虚假处罚;

7、有利于及时解决工程计量、计价中的争议问题,使结算争议前移,利用现场情况熟悉、人员固定,能及时通过了解、分析、讨论、决策等过程及邀请专家等各种方式及时解决争议,大大缩短结算审核时间、减少结算争议;

8、通过月度计量、过程结算,能及时发现工程量清单的错、漏项,以及投标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或重大报价偏差。能为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或方案;

9、通过月度计量,进行月完成工程量的界面区分,能准确计算出材料调差、人工工资调整等动态成本;

10、通过月度计量、过程结算能够促进签证变更造价的确认;

11、通过准确计量,能准确控制进度款支付比例,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12、通过月度计量、过程结算累加形成的工程结算,能基本杜绝施工单位的结算谎报、高报现象,大幅减少结算的核减率。

 

三、市政工程未采用月度计量、过程结算的原因分析

1、建设单位方面

1 对造价控制不够重视

市政工程一般为政府投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最重视工期目标,其次是安全、质量,对造价的控制重视度不够,虽然扬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规范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建设工程设计到竣工结算期间的工程计量计价行为的准则,要求项目工程变更标准实行一、二级监管备案,工程变更备案应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并承担责任。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变更签证把控意识比之前有所加强,但对于月度计量、过程结算认识不够,多年来的竣工后再结算意识已根深蒂固。

2造价控制管理体系未建立

建设方未制定工程计量、支付、结算实施细则,统计进度时常采用形象进度,不能较准确反映出投资情况。建设单位审计部认为招标、结算过程是工作重点,而工程部认为施工期是工作重点,工程审计部和工程部两个控制造价的核心部门配合度不够。

2、监理单位方面

对造价控制不够重视,一是监理单位错误认为监理只负责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不在监理业务范围,因此普遍都不配备造价专业监理;二是监理单位虽然配备了负责造价控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但普遍业务水平不高,计价规定不熟悉,计量不准确;三是监理造价控制责任心不强,普遍有烂好人心态,认为造价松一点,利于他们现场其他方面管控,便于他们工作开展。

3、跟踪审计方面

1咨询费用低,人员配备不足,有一些项目跟踪审计人员是不喊不到,缺位现场明显,驻场跟踪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与受委托工程专业技术要求相匹配; ***付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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