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1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GB 41847—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一、制定背景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全球每年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计其数,雷电造成的损失已经上升到自然灾害的第三位。港口作为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码头设备和人员密集,对于雷电防护尤其重要。为满足港口防雷与接地的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的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防雷与接地的通用要求,港口铁塔、港口室外装卸设备、油气化工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专用堆场、筒仓的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以及防雷装置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港口内建(构)筑物以及设备设施的防雷与接地的构建。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港口内建〈构〉筑物以及设备设施的防雷与接地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对提高我国港口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港口建(构)筑物的防雷划分依据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标准相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港口生产作业特点,位于0区和20区港口建(构)构筑物,划分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位于1区、21区的建(构)筑物、存储或转运危险货物的港口建(构)筑物可能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也可能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其区分在于是否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港口建(构)筑物、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每年的港口建(构)筑物、独立的港口35kV及以上变电站(所)和重要枢纽变电站(所),独立的港口设备控制中心、调度指挥中心、计算机房、重要的雷达站划分为二类防雷建(构)筑物。其它的建(构)筑物划分为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港口电子系统防雷与接地港口电子系统防雷与接地规定了港口电子系统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主要是信息系统等电位接地、屏蔽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等功能性接地宜采取共用接地系统;信号线入户前应在雷电防护区界面处安装电涌保护器(SPD),并就近与接地装置相连接;信息技术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内远离外露的门窗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柱的雷电防护区(LPZ1)区或后续雷电防护区(LPZ2……n)区内,并采取屏蔽措施。安置设备的房间达不到设备对磁场屏蔽要求时,应对设备增加金属屏蔽层或设备安放在金属屏蔽室内并做好等电位连接。带金属铠装层或加强芯的通信光缆进入数据中心应采取防止闪电电涌侵入或闪电感应措施,宜采取直接埋地敷设或穿钢管敷设的埋地方式。 (三)港口铁塔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港口铁塔塔体作为防雷接地装置时其所有金属构件之间必须要电气贯通,否则当发生雷击铁塔时容易造成雷电反击。为了保证铁塔的接地电阻及降低同其它建筑之间的电势,应将铁塔和其它建筑物的接地体构成共用接地体。为了不产生电磁干扰,通信铁塔基础接地体或塔体周围的人工接地体,其边缘与港口设备控制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数据中心接地体(网)距离不超过30m时,铁塔的接地体应与港口设备控制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数据中心的接地体(网)组成共同接地系统。 (四)港口室外装卸设备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港口轨道式室外装卸设备应具有直击雷防护功能,钢制轨道应可靠接地。装卸设备上安装的无线通信设备的接收(发射)天线应有防直击雷的设施,并应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由于港口轮胎式起重机械和大地没有构成电气贯通,当其遭到雷击时,容易发生雷电反击,不能作防直击雷设施使用,应根据滚球法设置合理高架铁塔或高杆灯使其在防直击雷保护区内。装卸设备的钢制轨道应接地,每条钢轨的接地点应不少于两处,其接地点的平均间隔应按第三类防雷建(构)物的专设引下线的要求执行。钢制轨道应与并行的另一轨道相跨接,轨道的接地线与跨接线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 (五)油气化工码头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参考借鉴了《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 16994)和《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JT 556—2004)对油气化工码头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要求。油(气)装卸现场的装卸作业泵房或室内油(气)装卸作业的场地,应装设接闪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覆盖爆炸危险环境1区。露天装卸油(气)作业的,可不装设接闪杆(带)。储罐区所设立的独立接闪杆塔,杆塔的边缘距离储罐的边缘不应小于10m,杆塔的接地体不应与罐体作接地体的地基钢筋相连,不应小于3m。 (六)危险货物专用堆场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危险货物堆场属于大平面区域,防雷保护非常必要。危险货物专用堆场防直击雷保护优先采用接闪网方式;如有困难,也可以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接闪线。危险货物堆场内的电源、通信线应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或穿钢管敷设。在设备前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连接接地装置上,并配置电涌保护器(SPD)。为快速将雷电流导通至地下,堆场内所有设备、管道、金属构架、电缆金属外皮或金属穿管均应就近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七)筒仓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粮食、煤炭、水泥等专业化码头的筒仓或筒仓群应设置防直击雷的设施。粮食码头及储运属于ⅢB级爆炸性粉尘环境,可以按照破坏程度可分为1类防雷或2类防雷。筒仓群的环形接地体与筒仓相关的各装卸建筑单体的接地体之间应连接形成共用接地系统,各接地体之间连接线不少于两根。突出仓顶的装卸工艺设备如呼吸管、排尘阀等,如没有处于突出仓顶的永久性的钢结构能作接闪器保护时,仓顶应安装接闪杆进行保护,保护范围应符合要求。 (八)防雷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定位,即防雷保护范围,一般有三种方法,分别是滚球法,保护角法和网格法。接闪杆所采用的尺寸沿用习惯采用的数据。根据《雷电防护》(GB/T 21714)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按热稳定检验,只要很小的截面就足够了,所采用的尺寸主要是考虑机械强度和防腐蚀问题。在同样的风压和长度下,钢管所产生的挠度比圆钢小。 四、实施注意事项《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明确了气象部门在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交通、水利等部门在相关专业建设工程方面的防雷监管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本标准实施中应加强与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相关标准的协同应用。 文稿编纂: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杨瑞 文稿审核: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费维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