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
Medicalelectricalequipment.Part2-1: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thesafetyofelectronacceleratorsintherange1MeVto50MeV
摘要:本部分包括型式试验和现场试验,分别适用于电子加速器的制造和某些安装情况:——旨在用于人类医学实践中的放射治疗,包括能由可编程电子子系统(PESS)自动控制其操作参数的选择与显示的设备;——在正常条件(NC)下和在正常使用时,该设备输出的X辐射束和/或电子辐射束:·标称能量为1MeV至5OMeV;·距辐射源lm处,最大吸收剂量率在0.001Gy·S和1Gy·S之间;·正常治疗距离(NTDs)距辐射源在0.5m和2m之间;——同时·为了正常使用,在获得相应许可人员或合格人员的指导下,由具有特殊医学应用所需技能的操作人员操作,用于特定的临床目的:即固定放射治疗或移动束放射治疗;·按使用说明书所推荐的方法维护;·由合格人员定期进行质量保证和校准的检验;·在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环境条件和电源条件下使用。
标准编号:GB9706.5-2008
标准类型:
发布单位:CN-GB
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
强制性标准:是
实施日期:2010年1月1日
关键词: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及元件,电子加速器,医疗设备,医院,电气安全,ELECTRIALS,ELECTRICALAPPLIANCES,ELECTRICALEQUIPMENT,ELECTRICEQUIPMENT,ELECTRONICEQUIPMENTANDCOMPONENTS,ELECTRONACCELERATORS,ELECTRONACCELERATOR,MEDICALEQUIPMENT,HOSPITALS
GB 9706.5-2008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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