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当前海绵城市设计中几个常见问题解析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谈到"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5年镇江市成为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此后江苏省于2016年确定了9个、2017年确定了6个共15个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一种新模式.国家、省市对海绵城市建设推进的力度大、速度快,但相应的设计、施工及管理技术并没有及时跟上,仓促上马的项目不能完美体现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和精髓,从而遭到一些行政领导以及开发商甚至民众的反对和抵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笔者根据自己近年来在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工作中的经验,对在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希望能为新接触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非试点城市也需要搞海绵城市建设。在进行地块海绵城市设计中,首先应该遵循规划条件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在没有规划给定指标的时候,则应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强制条文第3.2.2A的要求,控制场地内开发后的径流量,在相同的设计重现期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海绵设施数量繁多,有的设施具有多重功能,不同的设施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要求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熟练掌握各种海绵设施的性能和适用条件,选择适合场地条件的技术或者各类技术的组合应用,综合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在将径流引导到海绵源头设施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城市面源中大颗粒物的拦截和沉淀,因为草沟、下凹绿地以及雨水花园类的生物滞留设施,都是利用土壤的渗透性能发挥作用的,大颗粒物容易导致土壤空隙堵塞,影响其发挥作用。同时还会影响景观效果。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和防涝除险等工程性措施。增加内涝防治系统设计并不意味着增加工程投资,《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宜采用或模拟自然排水方式,利用城镇水体、绿地、广场和道路等现有设施,提高内涝防治能力。在小区、广场、道路设计中,充分利用地形,结合绿化空间设置涝水临时蓄滞空间,再辅以适当的涝水行泄通道,基本都能达到城市防涝的基本要求。
作者:朱晓娟
作者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母体文献:2017中国城镇给水排水新技术交流会暨江苏省给水排水学术交流年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2017中国城镇给水排水新技术交流会暨江苏省给水排水学术交流年会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3日
会议地点:江苏昆山
主办单位: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江苏省给水排水技术情报网
语种:chi
分类号:TU2
关键词:海绵城市 排水设计 径流流量控制 设施选择 内涝防治
在线出版日期: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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