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9年11月1日施行,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细化和说明.文章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适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剖析近年来各地办理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明确罪与非罪,以及罪名适用方面的一些问题.研究发现,当年被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在《解释》出台之后可能难以认定,主要问题是认定的犯罪事实难以构成《解释》第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程度不构成《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另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容易与其他犯罪行为竞合一并加以讨论.
作者:王谦宋振中杨绍文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北京100001
母体文献:2020互联网安全与治理论坛论文集
会议名称:2020互联网安全与治理论坛
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日
会议地点:上海
主办单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语种:chi
分类号:D92TU7
关键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法律适用 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
在线出版日期: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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