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锅炉本体修理验收技术要求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锅炉本体修理后的检查、试验技术要求及其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蒸汽温度不超过350℃的船用锅炉。
标准编号:CB/T3641-1994
标准类型:
发布单位:CN-CB
发布日期:1994年1月1日
强制性标准:否
实施日期:1995年1月1日
关键词:船用,锅炉,本体修理,验收,技术要求,船舶修理
CB/T 3641-1994 船用锅炉本体修理验收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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