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的素质.pdf
法学学科及法律职业的特点决定了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备系统、精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务操作技能,具备强烈的人文精神和多学科知识体系。而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模式难以完成上述素质教育。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顺应了法学教育职业化定位的趋势,而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以提高其综合素质为核心。
作者:杨士林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法学院
母体文献: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论文集
会议名称: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2日
会议地点:上海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
语种:chi
分类号:
关键词:法律人才 法学教育 素质要求 培养模式 高等院校
在线出版日期: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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