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是一种严重危害环境的现象,因此,世界各国对这种行为均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西方各国主要采取司法控制模式,而我国现今采用的控制模式依然是以行政控制为主,这种单一的线状纵向控制已经无法适应我现阶段国治理水污染的要求.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国应采取网状的立体控制模式,建立以司法控制、行政控制和公众参与控制的综合控制模式.
作者:唐正彬王艺清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101
母体文献: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会议时间:2016年7月16日
会议地点:武汉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语种:chi
分类号:D92F27
关键词:水污染 司法控制 行政控制 公众参与
在线出版日期:2022年3月25日
基金项目:
相似文献
相关博文
- 文件大小:
- 217.56 KB
- 下载次数:
- 60
-
高速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