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ACEF101—2023
中文标题:港口环境保护事项自行检查要求
英文标题:Self-inspectionrequirementsforportenvironmentalprotectionitems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Z00
国民经济分类:N772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实施日期:2023年12月01日
起草人:孙虎、蔡全杰、张春意、金海龙、吴世红、郭庆宏、浦家飞、王钰、井亮、安可胜、刘伟、薛永华、高清军、朱昆鹏、于歆怡、蔡成建等。
起草单位: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翰格瑞(大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宏碧华港口建设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港口环境保护事项自行检查的基本规定、检查内容与检查问题处理。本文件适用于港口环境保护事项自行检查。
主要技术内容:4基本规定5检查内容6检查问题处理附录A(资料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检查事项附录B(资料性)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检查事项附录C(资料性)排污许可检查事项附录D(资料性)应急预案检查事项附录E(资料性)船舶防污染检查事项附录F(资料性)环保制度检查事项附录G(资料性)环境管理台账检查事项附录H(资料性)环境监测计划检查事项附录I(资料性)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检查事项附录J(资料性)环境污染扰民信访情况检查事项附录K(资料性)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检查事项附录L(资料性)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事项附录M(资料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场检查事项附录N(资料性)噪声污染防治现场检查事项
关键词:中华环保联合会,T/ACEF,环境治理业,环境保护,港口,事项
T_ACEF 101-2023 港口环境保护事项自行检查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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