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
文档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
京司发第6号
1999年1月11日
聘用方: 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一条 合同依据。
(说明: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 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 工作。
(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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